地 址:江蘇省海安市長江東路17號
電 話:0513-88865949
傳 真:0513-88902087
手 機:13862715514
聯系人:張先生
歡迎訪南通春雨物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為何物業公司收費得不到業主支持 |
來源: 點擊數:1092次 更新時間:2021/4/21 10:30:02 |
首先要說一下,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關系。 物業公司和業主在同一個物業范圍之內,是一個共同體,通俗來講就是一個水與舟的比喻:物業公司是舟,業主是水,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也有部分業主認為業主和物業公司是雇傭關系,:“物業公司就是業主花錢請來為業主服務的!”這種觀念雖不能說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物業和業主之間的關系是相對平等的』并不是“我花錢雇了你,我想讓你咋樣你就得咋樣!”按《合同法》來講,雙方關系是平等的!
然而,某些業主完全已個人的主觀感受對物業服務做出評價,而忽略物業服務是面向全體業主的,一旦自己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就拒絕繳納物業費,更多的業主把自己當成“旁觀者”不知道表達自己對物業服務和收費的意愿,而是懷著從眾心理,觀望事態發展,不主動交費,而拖欠物業費。
還有的業主覺得繳納了物業費,物業就應該時刻待命,有問題隨叫隨到馬上解決。物業公司擔負著整個小區的房屋、樓宇設備設施維修、綠化養護、小區環境清潔維護、秩序維護和小區業主檔案管理等綜合型的復雜工作。物業方覺得,通過管理服務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了安全、舒適、整潔的生活環境就是達成了工作使命。
雙方對物業服務概念理解上的偏差導致了訴求的偏差,一旦訴求得不到期望的回應,不滿也就隨之而生,有的業主對物業便開始謾罵,甚至不交、拖欠物業費,產生不良影響,還會有不少觀望的業主效仿,導致拖欠物業費成為常態!而物業公司收不到物業費,公司便不能有效運轉,服務質量更是無從保證,業主對物業的不信任與不滿意與日俱增,日積月累形成惡性循環,導致小區環境惡化,房產難以增值保值!
北京有過這么一個案例:因為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還繼續服務,于是更多業主認為不交費還有理,也紛紛加入抗費隊伍,最后物業公司多次催繳無果,終把業主告上法庭,最后判決業主不僅要補交所有費用,還要交一次設備維護費,因為小區的設備缺乏維護,消防系統,安全系統全部都壞掉了,需要重新置辦,這筆錢最后還是由業主承擔!
就業主來說,買了房、交了物管費之后,理所當然應該得到相應的服務,但是所有的服務也是有限度的,所有的管理也都是有限度的,不能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像你買了機票乘飛機,航空公司為您服務,也不允許你在機艙里打手機、吸煙!
就物業管理來說,管理水平和收費必須成正比,不可能有超值的服務,也不能出高價買劣質服務!物業管理本來就是服務行業,服務是軟性的,可以改變,可以改進,但是改變不了的確是開發商已經建成的房子,物業的管理水平再高,也難以解決房子建設過程中遺留下來的各種質量問題與設計缺陷! 當然,說開發商的問題絕對不是為物業公司和業主的矛盾找借口,的確有相當多的物管與業主的糾紛其實源于開發商遺留問題。應該把物業公司與業主的糾紛和開發商與業主的糾紛區別對待、分開處理,不能混為一談,并采取合法的手段來解決。
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也應該多交流,多溝通!提升服務質量與業主心中的地位。把業主的問題當成自己的問題來想,把小區的事當做自家的事來做!克服困難與業主之間團結合作、共同努力、創造美好、舒適的生活環境,才能得到更多業主的理解與支持,才能理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關系,才能促進社區的和諧建設! |
【刷新頁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關閉窗口】 |
上一篇:小區物業給業主帶來的便利 下一篇:清明時節小區物業要做些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