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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
來源: 點擊數:863次 更新時間:2022/8/12 9:31:07 |
物業管理合同是小區之間與物業締結法律關系的憑證,都會進行合同期限的約定,具體期間是多久看雙方自己意愿。所以下面是為大家帶來物業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當然大家也可以咨詢。 物業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我國法律對于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訂立時是否應當確定合同期限沒有具體的要求,即可以約定期限,也可以不約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說只要約定了期限,物業合同就應該到合同期限屆滿時才能終止。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六條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物業管理合同的內容 一般而言,物業管理合同的主要條款由以下方面構成: 1、當事人和物業的基本情況,主要是對雙方當事人的資格認定以及對物業管理活動的標的物的基本情況作出確認和記載。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是物業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相應服務的條款。這是物業管理合同*為重要的條款,具體內容又因為管理事項類型的不同而呈現差異,一般有以管理服務為主的物業管理和出租經營與委托管理并重的區分。 3、物業管理服務事項和服務質量的。這一般除了由當事人自行約定以外,各地的地方性規章也大都進行了底限性規定,但各地規定的情況參差不齊,可資參考的是國際健康組織(WHO)對區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設定了安全、健康、便利、舒適的居住環境基準,歸納起來有以下四點:(1)火警防范,如加強消防設備、防火設施的管理;(2)清潔維護,定期清除垃圾,清理水溝,外墻洗刷等;(3)公共設施維修,水電機械維護、公共電梯、空調設備的定期檢查;(4)花木整理,修剪花草樹木,隨時更換枯死的枝葉等。這四點基準也應該是物業管理的標準要求。 4、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標準和收取方法,物業管理合同皆為有償合同,因而價金和酬金條款是其自然的主要條款。 5、物業管理服務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費用分配辦法。此為物業管理合同的特殊條款,主要為物業管理單位履行管理義務的方便計。 6、維修費用的收取和使用條款。維修費用一般獨立與物業管理服務費獨立開來,其收取方式主要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一般。 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終止事項及合同終止后相關事宜主要是物業資料的移轉。物業管理服務的終止與一般合同的終止存在差異,物業管理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一般不允許隨時隨意解除合同,如果一方提出要在合同期限內解除合同,就必須依據合同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協商一致或由法院、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8、違約責任、解決糾紛的途徑。物業管理關系雖然僅在物業所有人使用人和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發生效力,但由于物業管理關系存在特殊性,物業所在地居委會、城建部門和相關市政部門也對其享有一定行政管理和監督的職能,因而物業管理關系的糾紛解決及關系結束也與其他合同存有差異。 9、當事人根據具體情況約定的其他主要條款。 由此可見,相較與其他合同,物業管理合同在諸多方面有著自己的特殊之處,但在理論和實務中,學者和法官對此并沒有引起相應的注意,關于物業管理合同的定性現在比較流行的觀點有兩種,即或認為物業管理合同為委托合同的一種,或認為物業關系為民法中代理制度的特殊類型,物業管理合同亦為設立代理關系的合同,以下將對這兩種觀點分別予以檢討。 物業管理的職責都有哪些 1、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維修、養護;道路、路燈、停車場(庫)、供水、供電、供氣、排水、有線電視、消防、安全等公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小區容貌、綠化、環保、衛生的管理、維護;小區安全、治安、交通、鄰里秩序的維護。 2、代收代繳房租和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代辦房屋裝修和水、電、氣增容手續。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根據業主要求,有償提供房屋修繕、保管、運輸、購物、信息中介、接送子女、代購車船機票等特約服務。 3、第十七條住宅房屋的維修,室內部分由業主承擔費用;公用部位由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委員會批準的維修計劃維修,其費用從已收取的物業維修金中支付或由共用人分擔,但屬房屋保修期內的按規定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第十八條住宅小區內市政、綠化、電力、通訊等公用設施、公用設備的維修,屬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投資的,由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承擔費用;屬開發建設單位投資的,所需費用從物業維修金中支出。 4、第十九條城市供水、供電、供氣、通訊、廣播電視等專業管理部門在小區內進行建設、檢修活動的,應當事先通知物業管理企業配合,并遵守該區域物業管理的規定。因建設、檢修活動損壞房屋、道路、場地、綠化及其他公用設施的,應當負責恢復原狀或作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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